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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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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今年4月司法部提出的“推动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这一改革主张付诸实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创新之举。 “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律师辩护率只有30%左右,这与四中全会以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大改革举措极不适应。可以说在没有律师充分参与辩护的情况下,这两项改革是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也难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工作目标。《办法》的出台对于解决这一问题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顾永忠如是说。 在顾永忠看来,《办法》突出地体现出三大亮点:创新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务实推动律师辩护全覆盖;切实保障律师辩护全覆盖。 我国刑事诉讼律师辩护率只有30%左右,70%左右的案件没有律师辩护,这是一个巨大的缺口。如何解决?如果靠当事人自己委托律师辩护提高律师辩护率在当下我国现实条件下可以提升的空间是非常有限的。要提高律师辩护率, 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必须靠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但我国目前刑事法律援助的法定范围还是很有限的,主要限于五种对象。 顾永忠对记者说,《办法》则突破了现行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对于不属于法定法律援助范围的案件只是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分为两种不同情况向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一种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二审案件及再审案件,另一种是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这样在审判阶段就可以实现律师辩护的全覆盖。 顾永忠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创新将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的主渠道的同时,还提出“探索实行由法律援助受援人分担部分法律援助费用”的意见。这种做法在不少发达国家已经是成熟制度。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下,进行此种尝...